申請考車時遇到行政上的疏忽而延後一個月;
受邀去加拿大卻因辦事處剛好關門而作罷;
現在居然給我收到這封超不可能收到的信件.
甚麼信件呢?
有人給我一百萬啦~!

有人向我恐嚇啦~!

這封信件是從法院寄來的.
打開一看,密密麻麻的英文看得我頭暈亂象的.
略略看懂甚麼要我四月底前向法院報到,不管任何理由一定要出席.
這是甚麼鬼啊?
我不會闖下甚麼大禍了吧?

上星期五到法院弄甚麼汽車戶頭不會弄出事來了吧?
三步併成兩步,馬上去找國際學生處的主任求助.
她花了幾分鐘時間,終於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搞清楚了.
原來,
美國公民有當法庭陪審團的義務.(就是每次電影裡,在法庭旁邊作的一群人.)
當電腦隨機抽到你的名字時,你就必須出席未來兩三個月的公聽會.
不管上班上課,除非你焉焉一息或有重大事件,不然務必要出席.
且一天也只有美金12左右.
奇怪的事~
人家主任在這裡住了六年都不曾被抽中;
而我只來了六個月就抽到 “大獎” 了~

主任告訴我怎麼回絕這封信後,事情就告一段落了~
回到之前的問題: 為甚麼許多不該發生的事情都會發生在我身上呢?
難道我天生這麼倒楣嗎?
不過,
後來換個角度想想….
用 “倒楣”來形容,只會讓自己快樂 不起來~
應該用 “幸運”來形容比較貼切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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