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2, 2011

這才叫 DIY

April 1, 2008


從今天起,
除了叫我 “張小廚”外,
請再叫我 “張理髮師”。

自從來到美國,
我只到过理髮店一次,
而且還是帶著折扣卷去的。
平時最少要美金12元 (馬幣36左右),
折扣後還要美金5元。
其他都是有辰姐操刀。

其實,
這個價錢在台灣真的很普通。
然而,
一旦身在美國,
哪怕是省一兩塊美金都甘願呢。

好笑的是,
不知從何時開始,
我對金錢的概念是以 “時薪”計算。
比如,
花美金12元剪頭髮,
等於白白浪費了打工兩個小時的收入。
一想到這,
我怎樣都不會想花錢去剪髮了。

接下來的一星期假期,
宿舍很少人。
突然心血來潮跟有辰姐借了 “打薄”的剪刀,
回到宿舍的公共浴室,
自己對著鏡子剪頭髮。

這是本人的初體驗,
完全是憑著自己的想像力來剪。
再說,
一生人被剪了600-700次,
或多或少總該有點概念吧?

所以,
這裡剪剪,
那裡修修,
還真是有點難度啊!

對著鏡子,
最不習慣的應該是 “裡外不分”的問題吧。
剪刀總是放錯方向,
想剪左,卻剪到右,
想剪裡,卻剪到外。

由於我是右撇子,
所以修剪左邊還算可以。
但修右邊時還真的要我的命。
但為了達到左右均勻的效果,
管他再難都要給他剪好來。

還好這段時間內只有一個人進來,
要不然肯定看到我剪頭髮時奇怪的姿勢。
問題是那個人進來上大號。
我還是第一次見識到氣味可以充滿整個衛浴室的。
我已經離很遠了,
那股味道還是勳得我想吐!
要不是我滿身都是頭髮,
不然我一定立刻逃命。
真不知道那個人吃了甚麼可以製造出如此 “激勵人”的氣味。
害我一邊忍受,一邊繼續剪髮。

對我來說,
唯一不可能剪到的地方就只有後面了。
不管我再怎麼厲害,
後面是不可能的吧。
所以只好憑感覺隨便打薄就好了。

說實話,
我對自己第一次剪出來的成果還瞞滿意的。
這麼說好了,
我不覺得自己剪的跟理髮師剪的有何差別?
除了他可以看到我的後面之外。。。。

經過這次的經驗,
我只有一個結論。。。
那就是 “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好老套的結論喔。。。)
哈哈。。。
看來以後就可以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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