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5, 2011

我愛耶穌 I love Jesus

February 26, 2009 
 
今早的希臘文課開始前,
教授帶領我們一起靈修。
這段靈修給我很多的提醒,
願意在這裡跟大家共勉之。

“我愛耶穌”
是教授在白板上寫的四個大字。(當然是英文的)
他回頭看了看我們,
說到:“我覺得我不愛耶穌。”

我不知其他人的反應如何,
但我個人是有點驚訝。
神學院的教授在課堂上說他“不愛耶穌”?
甚麼意思?

他解釋:
聖經怎麼看教導“愛”?
聖經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這是“愛”的定義,是一種行動的表現。

問題是:“我愛耶穌嗎?”
如果愛,
為何我不願意去饒恕得罪我們的人?
如果愛,
為何我不願意去幫助我們的鄰舍?
如果愛,
為何我們不願意過聖潔的生活?

到底我們愛不愛耶穌呢?

我們只能說:我要“愛”耶穌!
可是這在邏輯上也有問題。

如果說我“要”愛耶穌,
可是在許多事情上我不願意遵守祂的命令,
那我到底是“愛”還是“不愛”耶穌呢?

答案是否定的!
我們只能說:我要“要‘愛’耶穌”。

其實,
這樣一直推理下去,
我們可以看到到底我們有多愛耶穌了。

說真的,
靠我們墮落的本性,
我們是很難“愛”耶穌的。
我們是很難“遵守”耶穌的命令的。

教授舉一個很好的比喻:
就像我們都曾經玩捉迷藏,
我們都曾經躲進媽媽的衣櫃裡。
還記得那種感覺嗎?--“絕對的安靜和黑暗”

陷在罪中的我們也是同樣景況。
我們被黑暗籠罩,以致我們無法自救。
可是,
你還記得從衣櫃的夾縫底下透進來的一絲光芒嗎?

耶穌就是那真光!
靠著祂,
我們得以從黑暗中脫離。
靠著聖靈的大能,
我們可以遵行神的命令。 短短五分鐘的靈修, 給我大大的提醒! 我“愛”耶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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