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5, 2011

終於

October 13, 2008

終於,
狠下心來做出了這個決定 ── 賣車!

經過上次的事件後,
我開始認真考慮我是否有開車的必要。
一星期只開兩次:
一次開去教會(2-3分鐘距離)
一次開去買生活用品(20-25分鐘距離)

為了這兩個目的,
我每月需要支付近美金一百元的汽車保險,
外加一些汽油費。
當然,
零件故障+意外事故的額外開銷還沒納入考量中。

那天,
聊天中,
餐廳老闆跟我投到他想買二手車的意願。
我也順勢跟他提到我想賣車的意願。

看過了我的車,
他很滿意並直接開價買下來。
談好細節後,
我們答應隔天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當晚,
我最後一次以“車主”的身份開車我的 “阿綠”出去兜風。
突然有種不捨的感覺! (哈哈!我一定是瘋了!)

雖然只開了短短的一年多,
但阿綠盡忠職守,替我完成了許多任務。
去教會及超級市場不用說,
沒有它,
今年暑假兩個月的輔導實習幾乎是不可能做到吧? (每天來回一小時半)

更重要的是,
在我現在的室友來之前,
幾乎都是這台車陪我出去散心的。
帶我去學校湖邊讀書,
帶我去High Bridge看日落,

換句話說,
若沒有阿綠,
我應該會被困在這小小的WILMORE/學校裡吧?

話說回來,
若不是那場小意外,
我壓根兒都沒想過要賣車。
也從來沒想過每天工作賺來的零用錢就這樣拿去還保險了。
這一切是否有上帝的安排?
我不知道!
不過,
似乎有“萬事互相效力”的感覺。

(這樣的結尾不知有沒有觸犯Biblical Study的大忌呢?)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Weekly Reflection <What to FAST for L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