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 2008
今天是美國的萬聖節。
對我來說,
一點感覺都沒有。
由於是美國的星期五,
對我來說,
感覺可好囉!
有種可以放鬆的感覺。
晚餐後,
原本要跟室友打乒乓。
好死不死,
唯一的一張球桌又被人佔用了。
所以只好改為籃球囉。。。
太久沒有打籃球,
(其實一直都沒在打吧。。。)
真的打得怪怪的。
投球,
十球只進三球。
兩球憑運氣,
一球憑實力。
後來,
有另外兩位韓國同學的加入,
才改為中韓籃球國際賽。
憑著室友超凡的球技,
中華隊以十比三(?)打敗韓國隊。
其中,
我只貢獻一球吧。
哈哈!
說到運動,
一直是我的惡夢。
四肢不協調的我,
完全無法享受運動帶來的快感。
我最常跟人家說的理由是,
上帝把運動細胞通通給了我弟。
所以,
只要是運動方面的事情,
通通是我弟的專利。
我的專利呢,
是坐在觀眾席上看比賽。
不會運動,
也成了我心中的遺憾之一。
不會運動,
代表少了一個與人互動的機會;
不會運動,
代表少了一個話題;
不會運動,
代表少了一群稱兄道弟的死黨。
不知從何時開始,
運動從來就不是我的朋友。
運動從來沒有給我好的回憶。
曾經興致勃勃去打羽毛球,
在場的人一看到我就問:“你弟有來嗎?”
我說還沒。
結果他們就一直等到我弟來才肯上場打球。
擺明就是不跟球技爛的我打球。
曾經打羽毛球雙打,
因為球技不佳而遭自己的隊員瞪白眼。
當時的我也知道自己的球技不如人,
所以只好一個人走回家。
還記得,
那一段回家的路真的好長好長,
我發誓再也不拿起羽毛球拍。
往後的日子,
只要有人邀約打球,
我總是不加思索的拒絕了。
有人說,
不會打沒關係,
只要來就好了。
但我心理知道,
沒有人喜歡跟球技爛的人打球。
不外乎是表面功夫罷了。
如果真的看到我在球場上,
那我一定是去鬧的。
從很久以前我就決定好了。
不會打球沒關係,
只要做好我自己就好了。
不會打球不可恥,
只要遠離球場就好了。
(這是甚麼爛結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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